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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边防二期士官复员如何安置和2009年新兵役法针对2009年应复员的二期士官的去留问题怎样规定

  2009年边防二期士官复员如何安置和2009年新兵役法针对2009年应复员的二期士官的去留问题怎样规定我的朋友是边防二期士官,2009年应该复员,可是兵役法今年要改,要加年限。
  所以我很想了解一下,像他这种原本应该复员的,是继续留在部队还是可以复员回家啊?如果今年可以复员回家,应该如何安置工作?有什么新的安置政策吗?听说有种说法:属于野战部队和机动的今年会招收进公安部门,是有这种说法吗?如果回家不要工作的,政府会改一次性的经济补偿,会给多少?希望了解相关情况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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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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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兵役法》和有关安置政策规定,三级以上转业士官,纳入安置,复员士官,不予安置。复员士官安置是指城镇如无的一、二期士官(10年以下的)纳入安置。具体情况你要咨询你朋友安置地当地的民政部门,一般当地还有不同的规定。不过看看情况,一般是可以在事业单位取得安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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