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哪些户籍证明?
(一)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项信息变更更正前的信息;
(二)曾经同户人员间有记载的家庭关系;
(三)户口注销情况;
(四)户口迁移情况;
(五)户口性质情况;
(六)未落户证明;
(七)银行实行实名制后,储蓄存折姓名与现居民身份证不符要求出具统一规定身份证明的。 无工作单位的应由社区居(村)委会出具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证明;
(八)公证、外事部门要求证明亲属关系、出生地和曾居住地等,依据内部户口信息档案资料记载;
(九)居民身份证号码升位、重错号及制作二代身份证;
(十)辖区内登记、发证一个月以上的暂住...全部
(一)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项信息变更更正前的信息;
(二)曾经同户人员间有记载的家庭关系;
(三)户口注销情况;
(四)户口迁移情况;
(五)户口性质情况;
(六)未落户证明;
(七)银行实行实名制后,储蓄存折姓名与现居民身份证不符要求出具统一规定身份证明的。
无工作单位的应由社区居(村)委会出具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证明;
(八)公证、外事部门要求证明亲属关系、出生地和曾居住地等,依据内部户口信息档案资料记载;
(九)居民身份证号码升位、重错号及制作二代身份证;
(十)辖区内登记、发证一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
(十一)人在户不在的人户分离人员(派出所只负责出具在本辖区居住期间现实表现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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