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的法律问题有以下真实案
这个问题看着有点眼熟。
1。如果甲方此时诉至法院,要求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法院会不会支持?
:这个地区一但有消息说要开发时,这地儿的户口、房照等相关证件的转移和变更早就被当地的政府部门冻结了,产权过户是不能办的。 就是法院的生效判决也得延后到拆迁结束后执行的。
2。如果此时乙方把该旧房再卖给第三者,而甲方起诉乙方的话,是否乙方将不仅仅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鉴于甲方已实际入住一年有余,且该房产正面临升值这样的实际情势,是否乙方与第三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必然优先于乙方与甲方先前的买卖合同?
:房屋产权交易国家有硬性规定,以办理产权过户,即变更产权证为准,前一个还没解决又来后一个...全部
这个问题看着有点眼熟。
1。如果甲方此时诉至法院,要求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法院会不会支持?
:这个地区一但有消息说要开发时,这地儿的户口、房照等相关证件的转移和变更早就被当地的政府部门冻结了,产权过户是不能办的。
就是法院的生效判决也得延后到拆迁结束后执行的。
2。如果此时乙方把该旧房再卖给第三者,而甲方起诉乙方的话,是否乙方将不仅仅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鉴于甲方已实际入住一年有余,且该房产正面临升值这样的实际情势,是否乙方与第三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必然优先于乙方与甲方先前的买卖合同?
:房屋产权交易国家有硬性规定,以办理产权过户,即变更产权证为准,前一个还没解决又来后一个,只要没有依法纳税后办理产权变更,就都是无效的,无效的合同没有前后之分别。
3。如果甲方此时约见开发商,向其详细说明真实情况,开发商会否暂停与乙方的谈判?或者,开发商和甲乙三方有无聚在一起签署一式三份的协议,以保证甲方能够落实一套房子的产权?
:开发商只与产权人谈,他们只想的是尽早结束拆迁,怎会愿意节外生枝呢。
4。如果乙方此时独自与开发商签订房屋开发合同,则甲方采取何种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的损失?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财产保全,让法院查封这一涉案财产。乙方与开发商都会怕这事。特别是开发商,这与他们尽早结束的愿望相违,他们的或许会主动找甲洽谈的,请求协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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