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面这份协议书可以去公证书进行公证吗?是否有什么不合理处需要修改?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父亲:母亲: 大女儿: 儿子:小女儿: 一、父亲 名下的老房子动迁所得的三套动迁房( )归大女儿 所有。二、父亲 由大女儿 赡养,包括老人的生老病死。三、母亲 和儿子 名下的房子归 儿子所有 。四、母亲 由儿子 赡养。五、小女儿放弃父母亲的房子产权,也不负担老人的赡养。
家庭房产的分割协议书 0分
回答:0 浏览:26 提问时间:2008-08-10 15:43
请问下面这份协议书可以去公证书进行公证吗?
是否有什么不合理处需要修改?
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
父亲:
母亲:
大女儿:
儿子:
小女儿:
一、父亲 名下的老房子动迁所得的三套动迁房( )归大女儿 所有。
二、父亲 由大女儿 赡养,包括老人的生老病死。
三、母亲 和儿子 名下的房子归 儿子所有 。
四、母亲 由儿子 赡养。
五、小女儿放弃父母亲的房子产权,也不负担老人的赡养。
···两个地方违法,需要修改。
1、不能用家庭协议的方式解决,因为儿女不是财产共有权人。 应当以父母赠与房产的方式,办理赠与公证,再去房管局过户到儿女名下。
2、赠与房产,可以附条件,如赠与人随谁生活、居住。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协议免除赡养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应当说---随谁生活为主。 不要父母的房产,不能免除赡养义务。
修改去吧。
公证处可以代书赠与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