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是按建筑面积算?还是按实用面积算.
按国家建设部和房地产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出售商品房屋可以采用按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两种方式计价。国家要求是首选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我们国家多数房地产企业再同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都采用按建筑面积计价,当然购房者是可以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开发商提出自己的要求,采用哪一种计价方法是可以协商的,但我告诉你只是平米单价会有变动,房屋总价是不会变的,这也是为什么开发商不采用按建筑面积计价的主要原因。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全部
按国家建设部和房地产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出售商品房屋可以采用按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两种方式计价。国家要求是首选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我们国家多数房地产企业再同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都采用按建筑面积计价,当然购房者是可以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开发商提出自己的要求,采用哪一种计价方法是可以协商的,但我告诉你只是平米单价会有变动,房屋总价是不会变的,这也是为什么开发商不采用按建筑面积计价的主要原因。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参考资料: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