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我朋友买了二手房子,首付了10万元,由于是春节期间未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双方只拟了一个合同,表明在3月25日卖方办好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后,买方要付清其余款项(包含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费),可是在3月25日那天买方已付清所有款项,而卖方却没有办理好过户后的房产证,只办好了土地使用证,他说,因为房子的房产证才办了只有一年多,现在的二手房交易手续费用太高,希望在2014年满了五年后才来办房产证过户,对此,我想请教一下:这房子在法律上是不是还不属于买方?所写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要是打官司能赢吗?谢谢!。
您好,从您所说的情况来看,卖方主要是出于规避相关税收的考虑。但是,按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是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因此,在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之前,该房产的所有权仍属卖方所有。
如直到2014年才房产过户登记,对买方来说是存各种法律风险的,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如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您...全部
您好,从您所说的情况来看,卖方主要是出于规避相关税收的考虑。但是,按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是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因此,在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之前,该房产的所有权仍属卖方所有。
如直到2014年才房产过户登记,对买方来说是存各种法律风险的,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如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您可以据合同约定,要求卖方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要求卖方承担迟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违约责任。收起
现在已经是签了买卖合同了,那么合同就会有一条时间的限定,你可以根据这个时间来要求业主,通知告知函,如业主还在坚持,就可以马上控诉,官司很定好打,要不真的发生事情,后悔晚矣!
现在已经是签了买卖合同了,那么合同就会有一条时间的限定,你可以根据这个时间来要求业主,通知告知函,如业主还在坚持,就可以马上控诉,官司很定好打,要不真的发生事情,后悔晚矣!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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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的要求,只有大丰有这样的楼盘,首付在十万左右。成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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