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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1985年从广州迁出户口到深圳,现在想迁回广州可以吗?

   我原来是广州市户口的人,因工作关系在1985年进入深圳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成为合同制职工,随即把户口从广州调入深圳。  两年后,即1987年因在广州市开办幼儿园,因此离开深圳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并且在深圳劳动局办理了“解除合同”的手续。  之后,一直在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教育局登记审批开办开办幼儿园。
  并且在2000年我的档案资料就放在海珠区人才中心保存,同时也在广州参加了社会劳动保险。  在这期间,我女儿1991年7月在广州出生,到现在一直在广州生活,小时候在珠江投资公司的幼儿园从小班一直到大班,接着进了海珠区前进路小学从一年级读到六年级,去年考到中大附中,现在读初一。
  女儿每年在幼儿园、学校读书的资料都还在。  我和丈夫(丈夫是深圳人,户口在深圳)在1999年10月在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路江怡路购置了一套商品房。  因为,我娘家在广州,我们一家在广州期间都是住在娘家,后住在自己购买的房子,到现在只是在孩子入学前办理了两次暂住证(每次都是几个月),就再也没有办过了。
   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把户口再调回广州吗?   谢谢! 。

全部回答

200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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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它渠道,可以提供连续三年,交税10万元证明,也可以申请入户。 2、另外,广州市政府准备出台入户广州新规定(通过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同时满足 在广州市连续居住7年; 在广州市有自己名下房产; 无违法记录; 在广州市有合法职业。 具备以上条件可以申请入户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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