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私房没有手续自己翻建后会有什么后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丰台分局综合科和海淀分局综合科的工作人员均表示,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定,无论房改房还是私房,原则上都只能遵循“原拆原建”的原则,即在原来地基上,按照原来面积、层高重新翻建,不得增高、增建。
另外,根据《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修正)》的相关规定,翻建、扩建私有房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私有房屋翻建和扩建需符合城镇建设规划;其次,要以自用为目的,如果属于扩建住房的,全家人均现住房(包括本市的异地住房和出租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第三,私有房屋翻建和扩建应不影响城市基础设施管线和其他公用设施的安全和使用;第四,不影响相邻居住...全部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丰台分局综合科和海淀分局综合科的工作人员均表示,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定,无论房改房还是私房,原则上都只能遵循“原拆原建”的原则,即在原来地基上,按照原来面积、层高重新翻建,不得增高、增建。
另外,根据《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修正)》的相关规定,翻建、扩建私有房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私有房屋翻建和扩建需符合城镇建设规划;其次,要以自用为目的,如果属于扩建住房的,全家人均现住房(包括本市的异地住房和出租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第三,私有房屋翻建和扩建应不影响城市基础设施管线和其他公用设施的安全和使用;第四,不影响相邻居住建筑的采光、通风、排水和相邻居民的正常通行。
(记者 李宛霖 关爽)
申办流程
第一步:申请规划许可证
根据《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修正)》的相关规定,翻建、扩建私有房屋,须向所在地的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申请;经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审核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准施工。
对于破旧危险房屋,需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批准,才能允许翻建。
在规划市区、近期开发建设区和城镇规划范围内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以外扩建楼房的,由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核报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批准。
并且翻建、扩建私有房屋, 必须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施工。需要变更规定内容的,须报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机关批准。
若想重新翻建房屋,必须先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建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其授权的受委托人,向房屋所在地规划分局填写申报材料,同时提供:街道办或居委会出具的情况证明(如:危房证明);房主的产权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明;四邻同意翻建的证明;测绘部门出具房屋现状测绘报告;5、翻建后房屋的平面设计图。
是否批准,一般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果希望调整或变动已做出的规划许可相关内容,可以向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第二步:申请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施工的及其配套设施的改建可以不用申领施工许可证;反之,则应在取得该证后方可施工。
根据《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规定,申办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1、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并取得土地使用权;2、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挖掘道路的,已经征得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已经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3、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依法建设的人防工程的施工图符合有关法律规定;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5、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并按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6、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7、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
以朝阳区为例,只要备齐资料,8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好施工许可证,费用为施工合同价的0。11%。
第三步:竣工验收、登记备案
取得合法开工手续后,即可开工建设。
竣工验收合格后,到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登记。房屋所有人须在验收后三个月内,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平面位置图和验收合格证明,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换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详细步骤
咨询→在工程设计单位办理改造及加建施工图→在北京市规划委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规划委进行材料及实体审查→审批通过的由规划委通知个人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证→依据施工图纸进行房屋改造或加建→竣工后房屋所有人须向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申请验收→申请领取新房产证。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