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6年10月份进入这家公司的,参加社保是在2000年7月份,曾在08年支社保中心办理补缴手续,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说我们只能从98年开始补,前两年的不能补,因是外地户口,请问从96-98这两年的
保险损失能让公司补偿吗?
:如果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说前两年的不能补的原因是“外地户口”,即不是由于公司的原因了,所以,这不能找公司赔偿。
还有我们公司以前离职人员都有补偿金,这次我去找他们赔偿,他们的解释是现在公司不景气,以前给员工补偿金是公司效益比较好,请问我能拿到赔偿金吗?
:离职有没有补偿不是由公司是否“景气”决定的,而由离职的原因是决定的。
由于公司的原因你被辞退或辞职的,公司应当给予补偿(不是“赔偿”);如果是由你自己的原因离职的,则没有补偿,更没有赔偿。
只有在公司非法辞退你时才是应该赔偿,标准是补偿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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