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邻居王**向我妈借款3万元说是干生意,并保证日后马上还清并每月按3分利付利息,在2000年在没有还清上次欠款的情况下又借走2。5万!也是3分利!2个借款都是在同一张纸上写的。还说如不能还,可将自己的一所房子抵扣(存有此人照片和当时写的借据复印件,原件没了)借给**后,王**说房产证丢失了,我们都是十来年的老邻居,碍于情面也没有要房产证复印件;除了我家之外,王**还向邻居朋友等十来人借款额达40余万元,并于2002年挟家人逃跑,我们多次去其老家找他要钱都找不到人,而且他所说的自己的 住房原来也是王**租住别人的房子,由于他租住了 很 多年,都以为是他买下来的房子),在2005年4月,有人向我们举报王**和家人躲藏与山东曹县南湖的一幢3层楼内,平时干着服装生意;接到消息,我和朋友以及我母亲驱车赶往山东曹县南湖,在下午4点多的时候把他堵截在其居住的楼房内,本来想把他带回老家,但此举属于违法绑架行为,所以考虑商量之后,我和母亲留在其家中等他酬款,其他朋友返回老家。
等到晚上9点多钟,王**的表妹偷偷叫来当地10来个人,并对我和我妈进行人身威胁,我因气愤,和其中一人打了起来,他拿起菜刀向我砍来,我妈看到这情形马上跑到我前面挡住我,但受到惊吓,精神因此受到严重打击,我妈抱着我不让和他们争斗,毕竟他们人多,害怕我吃亏,那些王八蛋看到威胁起到了效果,就把王**围在中间,乘上外面事先找好的微型货车逃跑,我和母亲在惊魂未定的情况下打110报警,10分钟之后110赶到事发地点,但在现场只待了几分钟,就把我们带回派出所,填了 一下笔录,警察就说这里比较危险,让我们抓紧回去,并说这个经济问题不是他们所辖范围,但今天这个事件他们会秉公办理!本来我想明天叫些朋友来,但看到警察同志这样说了,母亲还受了惊吓,还是回到老家再做打算。
现在问下各位律师,借据上写的3分利息算不算高息揽储?给我们保证的房产也是假的算不算诈骗?没有过诉讼期吧,能找律师进行起诉他吗?关键是现在找不到他人了,而且借据的原件因为搬家的原因弄烂了,只有复印件和一封他逃跑后写的信,现在我该怎么一步步来呢?请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