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不动产或其他财产而提供担保,在债权未受清偿时得处分该财产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设定的目的在于保护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设立之后,抵押人的所有权并未丧失,只要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人可以对抵押物进行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处分,并不侵害抵押权人的利益,禁止抵押物转让并无法律依据。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他们那个抵押合同是否去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公示,如果登记了,可能对你不利。
你手里现在有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吗?
一般情况下,他们抵押合同去房产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你再去办房产证过户时,房产管理部门应该会告诉的。
还是建议你找个专业的律师问问,一套房子可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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