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 国家是什么时候取消临时工
从理论上讲,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临时工”一说就应该寿终正寝了。但实际上在此后的相当长时间里,“临时工”一词存在,“临时工”的用工形式存在。 而按照《劳动法》的上述规定,“临时工”属于“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制工人,用于短期行为的突发性工作。
综上,不存在国家什么时候取消...全部
从理论上讲,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临时工”一说就应该寿终正寝了。但实际上在此后的相当长时间里,“临时工”一词存在,“临时工”的用工形式存在。
而按照《劳动法》的上述规定,“临时工”属于“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制工人,用于短期行为的突发性工作。
综上,不存在国家什么时候取消临时工的问题,临时工最长做多久就要转为正式员工,应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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