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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上工龄的员工劳动保护法

我的阿姨在一个外资企业工作以满11年,她申请跟公司签了2年的固定期合同,合同期满后如果她还想续签公司有权不再跟她续签合同吗?

全部回答

200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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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超过十年以上工龄的,单位应当与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企业发生经营困难等情况进行裁员时,对签订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优先留用。 所以,她既然已经符合条件了,就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权利。应当现在就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这是非常重要的。

2009-02-09

136 0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已满十年以上劳动合同期限的员工,如果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0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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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规定,你阿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在与外企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她既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有权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在续签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只要她还想继续在外企工作,仍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既可以选择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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