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要提交哪些资料以及商标法对商标转让是如何规定的?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要提交哪些资料以及商标法对商标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要提交哪些资料
1、办理注册商标转让,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2、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的申请人需向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应当及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 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截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但必须附送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4、如果企业已经注销。其商标所有权专给消失,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5、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二、商标法对商标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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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在转让申请书盖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转让人和受让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机构的还需要盖上受让人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转让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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