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2016年济南历城经济适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程序
一、 办事依据
《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7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南市2008年度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有关标准的通告》(济政发〔2008〕12号)
二、 申报材料
(一)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
(三)《济南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领取);
(四)现居住地、户口所在地住房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租赁证、已拆迁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承租单位自管住房(根据情况提供、房屋测绘报告或);
(五)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证件。
以上证...全部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程序
一、 办事依据
《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7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南市2008年度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有关标准的通告》(济政发〔2008〕12号)
二、 申报材料
(一)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
(三)《济南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领取);
(四)现居住地、户口所在地住房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租赁证、已拆迁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承租单位自管住房(根据情况提供、房屋测绘报告或);
(五)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证件。
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2份。
三、 办事程序
(一)市房管局向社会发布经济适用住房房源销售信息。
(二)已进行住房保障预登记的家庭实地看房后,有购房意向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持上述申报资料,向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三)区房管局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并会同
相关部门在申请人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房管局;
(四)市房管局负责对区房管局提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签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
(五)市房管局组织持有资格证的申请人参加摇号排序,确定中号家庭和选房顺序。
(六)申请人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择房号,并与房地产开企业签订房屋买卖协议。
四、 办理时限
区房管局自收取申请人的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区房管局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房管局;
市房管局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