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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谁负责?黄局长?

黄局长:您好,我住杨浦区铁岭路50弄23号,有一个问题,我大楼在去年电梯发生冲顶后滑梯,质监部门看后沒有给我们一个结论。在事故前,维保单位正在维保,最后由业主拿钱修理。現在年检不合格,这应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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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0

59 0
今年1月,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电梯既未改造也未定检,遂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进行整改。3月8日上午,再次检查发现问题依旧,当场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在10天内进行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若拒不整改,将依法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

2014-10-10

41 0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杨浦区质监局立即组织技术机构对该电梯进行了安全评估,评估结果建议使用单位(物业公司)对该电梯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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