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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的分配问题

我的一个朋友的老公因给随公司出国工作,因疾病逝世,公司给予一定的赔偿金,我朋友的老公今年28岁,有一个继母,他继母是他在12岁的时候过来的,还带来了两个妹妹,我朋友现有一个刚2岁的男孩,他公公今年约57岁,他的继母在47岁左右,两个妹妹在22岁左右,主要是想知道公司给的赔偿金该如何进行分配,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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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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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的近亲属以及死者身前抚养的人一种精神和物质上的补偿,所以,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不适用《继承法》第十三条确定的遗产分配原则。 死亡赔偿金虽然不能继承,但是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分割。
  原则上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但在具体实践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考虑劳动能力、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抚养关系及生活来源等因素合理分配。  亲属之间应充分协商,在照顾没有生活来源和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合理分配。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以你朋友的情况为例:她老公去世后的死亡赔偿金,因其始终与老公生活在一起,且还有一年仅两岁尚未成年的孩子等,可以适当多分部分赔偿金(各自30%左右),其父亲以及与其老公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可以分得赔偿金的40%(各20%左右)。
    继母的两个女儿因属于你朋友老公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故不参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

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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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金发生在公民死亡后,其婚姻关系已自然解除,赔偿金当然不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所以不能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认定为个人遗产进行继承分割。 根据《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可见,你朋友、孩子、朋友的孩子、朋友公公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至于继母,从你给的情况来看,“他继母是他在12岁的时候过来的”,应该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则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继母也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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