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民事 劳动纠纷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携带资料离开公司

早上进公司发现员工留下的离职报告,事先没有任何说明就留下一张纸走人了,公司联系的客户以及业务资料都没有交接清楚,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工作10个月,但没签订劳动合同)

全部回答

2008-07-12

0 0
具体的处理办法要看其带走的资料的价值了。 一般的情况下,这应属于劳动争议案,你们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依照《劳动合同法》办理工作交接并赔偿公司的损失。 如果资料涉及商业秘密,会给你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可直接到派出所请求以盗窃机密文件报案。

2008-07-12

127 0
    虽然公司客户以及业务资料属于商业秘密,但能否追究该员工的法律责任,并不因该员工连公司联系的客户以及业务资料都没有交接清楚就离职走人确定的。 法律上规定的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大致如下: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比照上述规定,不难发现该员工的离职并没有触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尤其是你们公司既没有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侵害该员工的合法权益),也没有与之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没有法律约束),且即使签订了保密协议也将因没有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归于无效。
     综上,如果你们公司担心该员工的离职会给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潜在威胁,建议尽快联系该员工,请其返回公司做相应的工作交接,要求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同时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可能的情况下,还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支付该员工08年度工作期间的二倍工资。
     。

2008-07-12

116 0
可以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依照《劳动合同法》办理工作交接并赔偿公司的损失

2008-07-12

128 0
  早上进公司发现员工留下的离职报告,事先没有任何说明就留下一张纸走人了,公司联系的客户以及业务资料都没有交接清楚,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工作10个月,但没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成立。
  离职报告能证明你们的劳务关系。没签订合同是你公司的过错。公司联系的客户以及业务资料,如果被此员工带走而侵犯到你公司的利益,可要求他赔偿,如果他有工作的新的单位和其串通则承担连带责任。

2008-07-12

115 0
这种情况是比较麻烦的,你如果有人证的话只能从认清方面着手。最好你能找到他在你公司工作过需要他办理的业务签名单及与客户来往证据可从法律着手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劳动纠纷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民事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