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单位外聘物业项目负责人有犯罪前科的可以吗?
目前,正式的公务员不能有前科,但是是否聘用外聘的人员,法律暂无明确规定。
《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第九十六条 (第二款)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第九十七条 (第一款)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 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第九十八条 (第三款)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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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式的公务员不能有前科,但是是否聘用外聘的人员,法律暂无明确规定。
《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第九十六条 (第二款)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第九十七条 (第一款)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
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第九十八条 (第三款)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也规定了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但十几年了一直没有推行。
在《公务员法》出台的时候,感觉有了一定把握了,所以在《公务员法》里专门规定了一章,就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的职位可以进行聘任。并同时规定,聘任就要签订合同,按照合同进行管理。
实行聘任制的目的:一是满足机关吸收一些专门技术人才,尤其高级人才技术的需要。
另外就是降低人才的成本。如果花大成本公开招考没有必要,因为是辅助性的。还有就是聘任制作为一种手段,扩大了机关用人的渠道,也可以给机关带来一些活力。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