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就不受法律保护,虽说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但是1994年2月1日为界限,只要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都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则不再是事实婚姻,除非是男女双方补办登记手续,否则当事人基于婚姻而产生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新婚姻法指出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聘礼当然不退还给他了,因为亲已将青春给了他。
至于孩子由于太小,就算动法院也会判给女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