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里的可怜的合同工!本人在广州
本人在广州某街道的城管协管员,我们工资只有1100元左右,包社保、医保等等(没有住房公职金)最近因创建文明城市一天要上班14个小时,每天补30元,算加班费。加上以前的创建卫生城市期间的加班本身可以补休,现在以30元一天补给我们,不给我们休假!请问以上违反了劳动法吗?
呵呵,昨天刚刚回答了网友的也是有关单位违反《劳动法》、网友欲诉不能、欲忍不甘的相关问题。
单位的行为肯定违法《劳动法》的,因为单位加班是有限度且必须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的。同时,你也有权要求调休。只是从目前的情况看,这种事情你恐怕很难处理。因为,劳资双方并不平等,单位总是占据一定的强势,而劳动者也多是由于生存的需要,每每不能...全部
本人在广州某街道的城管协管员,我们工资只有1100元左右,包社保、医保等等(没有住房公职金)最近因创建文明城市一天要上班14个小时,每天补30元,算加班费。加上以前的创建卫生城市期间的加班本身可以补休,现在以30元一天补给我们,不给我们休假!请问以上违反了劳动法吗?
呵呵,昨天刚刚回答了网友的也是有关单位违反《劳动法》、网友欲诉不能、欲忍不甘的相关问题。
单位的行为肯定违法《劳动法》的,因为单位加班是有限度且必须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的。同时,你也有权要求调休。只是从目前的情况看,这种事情你恐怕很难处理。因为,劳资双方并不平等,单位总是占据一定的强势,而劳动者也多是由于生存的需要,每每不能敢于与单位叫板,而只好忍生吞气。
如果你敢于挺身而出,那一切就简单了,要么站出来与单位理论,要么向有关部门投诉,要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如果你们还不想放弃你们的工作岗位的情况下,恐怕也只能尝试向单位提合理化建议或者向劳动局、当地政府匿名投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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