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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问题

某人有经济能力,却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他的财产均在国外),如果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他判刑,那刑满释放后,他还是拒不执行,还能根据此罪名对他反复判刑吗?直到他支付为止?否则就监禁他一辈子?假设他不逃跑,傻乎乎的就是不执行判决。

全部回答

200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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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人已经构成拒执罪。 2、因拒执罪被判刑后,如果他仍拒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就又实施了一个新的不作为,为一个新行为,如果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仍然可以再次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此可以反复追究之。 3、因为他的财产均在国外,你可以考虑:如果我国与该国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判决的条约或协议的话,直接向该人在该国财产所在地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判决。这样才能真正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200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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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正如你所说,仍然可以再次追究它的刑事责任。

2008-02-08

180 0
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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