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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管理的连带责任问题?

我在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工作,负责管理一个写字楼项目,单位两年不签合同不上保险。如果我去有关部门仲裁或者打官司,可以把这个写字楼的业主列为第二被告吗?我就是怕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我的物业公司比较穷,而且只有这一个写字楼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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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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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和没有上保险都属于劳动合同关系问题。你既然是为物业公司工作,你的劳动合同关系应该是物业公司,因此,你有权利向物业公司主张你的合法权益。 但你与业主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你没有直接告业主的权利。 你得弄明白什么叫合同的“第三方”。第三方是与合同双方之外的一方(比如业主的客户)。而你是合同一方(物业)的员工,不是第三方,能适用这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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