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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警察无故抓人!!!!!急!!!

  2007年1月18日,我在上海一小网吧上网,一警察带两保安进去,就说把人都带上车回局里验证身份,进去后登陆身份证信息,还要验指纹和拿牌子正面侧面排照片。我开始配合登陆了身份证信息,我觉得这是合理的。我没有任何嫌疑。但他们还要拿我指纹和排照片,我觉得这象对罪犯一样。
  
  就不愿意。他们居然要扣留我24小时,然后还要我做。说是市局让他们做的!最后没办法,还是做了以上的事才放我出来。一共扣了我2小时。请教这是合法的吗???我是合法公民,他们可以这样对我?把我信息放的和罪犯一起的所谓全国联网信息上????!!!!我打110电话投诉,他们说市局就是这样规定的,这还有人权吗?????。

全部回答

200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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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画押拍照等情形看应该刑事上的拘。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必须由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并且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保安没有这个权利。程序不合法。 建议直接去该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的政治处投诉,或向检察院控告。

2008-01-20

114 0
那警察的后续做法很失妥当,如果什么说法也没有给你的话那显然构成了侵权。如果是在气不过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08-01-20

98 0
中国本来就没有人权,找律师事务所.请求他们的帮助.不过要准备些钱.

2008-01-20

111 0
当然侵犯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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