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县级公务员工作津贴有知道
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
中央决定,在实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同时,从2006年7月1日到2009年7月1日,用3年时间对各地现行津贴补贴进行清理规范。规范津贴补贴采用“下管一级”的办法,通过经济手段“限高、稳中、托低”,逐步将不同地区津贴补贴水平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通过行政手段“削峰填谷”,使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大体相当。
安徽省委、省政府根据人均GDP、人均财力、人均一般预算收入和人均财政支出四项测算要素,将省辖市分2个档次、县市分3个档次来确定津贴补贴最低标准,并明确要求各省辖市在2008年、各县市在2009年必须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最低标准,财力允许的可高于最...全部
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
中央决定,在实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同时,从2006年7月1日到2009年7月1日,用3年时间对各地现行津贴补贴进行清理规范。规范津贴补贴采用“下管一级”的办法,通过经济手段“限高、稳中、托低”,逐步将不同地区津贴补贴水平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通过行政手段“削峰填谷”,使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大体相当。
安徽省委、省政府根据人均GDP、人均财力、人均一般预算收入和人均财政支出四项测算要素,将省辖市分2个档次、县市分3个档次来确定津贴补贴最低标准,并明确要求各省辖市在2008年、各县市在2009年必须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最低标准,财力允许的可高于最低标准。
县市津贴补贴发放实行同县同待遇、县乡同标准。省对省以下津贴补贴发放水平超过调控线的地区征收调节基金,用于帮助困难地区提高收入水平。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发放标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津贴补贴项目原则上分为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两大类,工作性津贴要按职级拉开相应档次。
初步测算,到2009年7月1日,全省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人均津贴补贴水平年均可达1.7万元以上。
福建公务员津贴补贴 用三年左右规范2007-05-12 日在厦召开的“2007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会议”上,福建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张昌平透露,今年全省人事工作将有三大制度改革,分别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问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问题。
对于工资制度改革,全省将从今年起,用三年左右时间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主要解决津贴补贴发放秩序混乱和水平差距较大的突出问题。
2007年全国公务员地方性津贴汇总表
1 广东 2600 2 山东 2500 3 江苏 2400 4 浙江 2450
5 河北 1300 6 河南 1600 7 上海 3000 8 辽宁 1100
9 四川 1800 10 湖北 1900 11 福建 2000 12 湖南 1750
13 黑龙江 1160 14 安徽 1460 15 江西 2110 16 广西 2050
17 山西 1280 18 云南 1680 19 吉林 1130 20 天津 2060
21 北京 2610 22 陕西 890 23 内蒙古 780 24 重庆 2360
25 新疆 860 26 贵州 1870 27 甘肃 960 28 海南 1050
29 青海 680 30 宁夏 680 31 西藏 680
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
区政办发〔2007〕5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市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工作要求和市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传电报(省工改办传〔2007〕1号)精神,我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从2007年1月1日开始。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实施时间为:从2007年1月1日起。
二、实施办法
(一)统一津贴补贴标准
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单位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发放标准按省正式批准的方案执行。
(二)规范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
1、收支脱钩。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个人收入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脱钩,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含经营性收入),要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统筹安排。同时,由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纳入财政预算。
各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
2、规范来源。各部门、各单位原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筹集的、由各单位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
3、专户发放。津贴补贴通过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发放。所有单位都必须按照辽财库〔2006〕360号文件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专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发放个人津贴补贴。
津贴补贴一律以银行卡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工作要求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决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规范工作平稳推进。
在国家规范奖励性补贴意见下发之前,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奖励性补贴一律取消。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后,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一律不准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一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
四、监督检查
从2007年3月1日起,各单位除了执行新的津贴补贴标准以外,其他现金、实物等各种形式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一律停止发放。
区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
凡违反有关纪律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直接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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