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我的个人档案该怎么取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规...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规定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你单位人事部的意思合同期限是“长期工作或者8年以上”,这一观点也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你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单位拒绝你,很明显,你们单位不同意你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
建议你如下做:你可以先心平气和地和你单位好好地谈,谈谈你家庭内部原因以及对北方饮食的不习惯等情况,取得单位的同情和谅解!同时你还可以陈述如果单位不考虑实际情况而强迫保持劳动合同的话,不但对工作的进展不利而且单位也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这些是大家都不愿意看见的!相信作为国有大单位会好好地考虑并对你做出一个公正的决定的! 如果事情还不能够解决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你可以请求你单位的工会出面协调,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如果事情还不能够解决,你还可以向劳动部门请求仲裁或者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只要通过以上任何一种方法解除合同,你都可以顺利拿到你的人事档案!
抓紧时间吧!祝你早日解决所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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