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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有哪些?

合肥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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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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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至四级伤残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40个月,六级伤残为34个月。
     七级至十级伤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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