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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和结清须知内容是什么?

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和结清须知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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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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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正常还款满12个期后;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部结清剩余贷款本息;   2、提前部分还款时,所还本金额最低不少于上一期贷款本金余额的40%;   3、提前还款只能还3次,3次之内没有还清就无法提前结清;   4、提前结清或正常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方可办理房产抵押撤除手续。
       需要携带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还款存折(卡);   (3)《委托贷款合同》;   (4)提前还款时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受理单》、扣款凭证;   (5)《抵押合同》;   (6)担保费发票、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产信息备案表》;   注:提前部分还款时,只携带前(1)-(3)项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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