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首页和本人页)
与申请事由对应的证明材料
1。 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亲属在香港就学、就业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三个月以上的相应进入许可;亲属在澳门就学、就业(不含劳务人员)的,提交在澳门就学、就业证明。
2。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例如结婚证、出生证、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
3。申请人的子女陪同办理
注:申请人的子女须随同申请人本人一起同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申请人本人没提交申请的,其子女不予单独申请;申请人子女须与申请人本人属同一户口所在地,才予以一同申请;申请人子女未满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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