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型企业年终发放福利券的记帐问题
1、员工补贴和过节发水果和购物券都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2、发放的补助、实物等记入发放的当月。
3、员工补贴记入“应付工资”;过节发水果和购物券计入“应付福利费”。
问题补充:
如果"员工补贴和过节发水果和购物券"加
上当月工资都达不到应计提个人所得税的标准,那还用纳税吗
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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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这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务总局的明文规定。 要与当月工资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的。 但对企业所得税来说,这些你可以作为福利费用开支,也可以作为工资开支,但作为福利费开支不影响计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