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有错
主要是办的时候工作人员太粗心,不负责任,还有就是有的工作人员素质低,在填写户口本内容的时候常常用错字,这很常见。
然而,只要户口本有错误,就得通过合法的手续来进行变更,而这手续又繁琐,又牵涉人精力,有时不但办相关手续要支付费用,就是派出所还要交费用,甚至派出所还要人请客啥的,烦死人又没办法。
应该建立一个责任追究制度,如果错在公安机关,应该让公安双倍返还它收办证人的钱。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不是原则性的错误,只要纠正了,可以原谅。但户口登记错误,显然是工作态度问题。 提到非本人过失填错户口本的事,建议找回派出所,要他们翻出档案,证实是民警方面造成的,然后要求将“曾用名”去掉,否则以后再要改名,就不可能了。现在觉得搞笑,以后事到临头就不好笑了。
就是啊 行政部门做错了事不会自已承认这是他们做错了 我也遇上过类似事情,一直用一个名字有一天到派出所一查居然是另一个名字 然后他们同意改过来,但原来那个错误的用了个曾用名 其实我一天也没用过这名字 让他们搞笑去吧
一是法人从没在现场办过公,目前的领导据说连聘书都没签。同时某些重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