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团介绍人应付什么责任?
团章规定,青年入团,必须有本支部两名团员做介绍人。入团介绍人的责任是负责的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何团的基础知识,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具体包括: 1.实事求是的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思想品质和现实表现; 2.向被介绍人认真地解释团章,说明团员条件、衣物和权利; 3.直到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在《入团志愿书》中如实地写明自己的意见; 4.在支部大会讨论被介绍人入团时,负责向全体团员详细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如团介绍人可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制定。团介绍人必须是被团支部的共青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受留团察看处分的
团员和受留党察看的共产党员在留团察看,留党察看期间的,不能做入团介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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