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在实际司法运用中是否广泛?
假释在实际司法运用中是否广泛?
很少听到说犯人有假释出狱的。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假释在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假释,条件苛刻,掌握严格,一般
情况下不能使用。
但, 毕竟是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仍然会执行假释,无所谓广泛与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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