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这种合同的签定情况算是合法合同吗?
用人单位(甲方)和某人(乙方)签定了劳动合同,乙方手里的合同有甲方的盖章及乙方的签字。但是,甲方的合同没有甲方的盖章,也未有乙方的签字。这样的情况,乙方可否认定没有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要求给予赔偿。 ··这仅仅是甲方的合同书面不完善问题,不影响乙方的合法的合法性。 劳动合同以实际存在为事实,不可否认。
乙方可否认定没有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 如果该劳动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也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成立且生效,乙方又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拒不提供手中的劳动合同,那么,无论是劳动争议仲载庭或者是人民法院也是无法查清的。 不过,做人总是要讲究“诚信”的。
关于这种合同的签定情况算是合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