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贷款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依法设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以向我行当地分行申请股票质押贷款。
借款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包括:(一)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二)其自营业务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控制比率;(三)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四)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五)最近一年经营中未出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特别风险事项,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不良记录;(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七)经营稳健,与我行合作良好;(八)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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