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施工造成他人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法》第104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由此可知,对于没有经过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占用道路施工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它财产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读者袁坤咨询,他在建房施工过程中,擅自占用了道路,影响了交通安全,尽管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住院和摩托车被损坏并不是他直接造成的,但是他也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是法人从没在现场办过公,目前的领导据说连聘书都没签。同时某些重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