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子女是未成年,
一、供养范围
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是指其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供养条件
具备供养条件的人员,是指依靠死亡人员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配偶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子女未满18周岁的;
4.父母均已死亡...全部
一、供养范围
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是指其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供养条件
具备供养条件的人员,是指依靠死亡人员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配偶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子女未满18周岁的;
4.父母均已死亡且父母无兄弟姐妹,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5.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6.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退休人员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经批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定期救济费。
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发放标准:供养1人的,按计发基数的20%发给;供养2人的,按计发基数的30%发给;供养3人及以上的,按计发基数的40%发给。
一次性救济费的发放标准:供养1人的,计发基数乘6;供养2人的,计发基数乘9;供养3人及以上的,计发基数乘12。
对未满18周岁的供属,其救济费发放至本人年满18周岁当月,从次月起自动停发。已故参保人员原供养2人或2人以上的,其中1人因上述原因停发后,剩余供属的救济费标准将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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