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 视同买断方式销售商品的委托代销方?
视同买断方式销售商品的委托代销指的是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表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 因此视同买断方式下,这种委托代销方式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 因此在委托方发出商品时、收到货取得销售额凭据等情况下就可以确认收入。 在视同买断的方式下,委托方的会计分录如下 1。发出商品的时候直接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而一般委托代销方式,则是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全部
视同买断方式销售商品的委托代销指的是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表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 因此视同买断方式下,这种委托代销方式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
因此在委托方发出商品时、收到货取得销售额凭据等情况下就可以确认收入。 在视同买断的方式下,委托方的会计分录如下 1。发出商品的时候直接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而一般委托代销方式,则是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的情况下可将商品退换给委托方,因此委托方的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移,不应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而是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后才可以确认收入 因此在一般委托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分录如下 1。
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按代销清单上注明的已销商品货款的实现情况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并且核算支付给受托方的手续费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因此楼主可见,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销售收入确认时点的不同。
视同买断在发出商品时商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同时转移,符合了收入确认的条件。而一般委托代销下,只有在受托方完成销售后并发出代销清单后,方视为收入确认条件被满足,才可以确认收入。 这个概念其实和证券的代销和包销的概念有点相像 关于你的补充问题: 书上的答案是对的,的确应该在销售商品时进行收入的确认###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本科目,按接收价,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售价与接收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1、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额(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按收到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同时,按接收价,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接收价(或售价),贷记本科目,按接收价与售价的差额,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款项,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不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也叫视同买断方式销售商品的委托代销方式),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额(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结转营业成本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接收价,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收到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接收价,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收到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
按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款项,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企业,月度终了应分摊已销代销商品的进销差价。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