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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者无遗产需要办理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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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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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
  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  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
    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或放弃遗产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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