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有期限吗
已生效的判决应当立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 (一)对方当事人拒绝执行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依法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全部
已生效的判决应当立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 (一)对方当事人拒绝执行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依法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方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另一方可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的,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受到多重限制,包括被限制坐动车、飞机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三)被执行人逾期履行的,将依法承担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被执行人逾期履行债务的,将依法承担加倍债务利息。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