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哪种情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

全部回答

2018-01-10

44 0

    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欺诈、胁迫。   案例:   张先生与妻子到民政机关协议离婚,并约定λ于朝阳区甘¶园的一套房屋过户给女方。
  但张先生后来并δ协助其前妻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张先生说,他当时是在激愤的情形下在前妻事先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上签的字,离婚后他进行了冷静的反思,认为离婚协议对他和孩子显失公平,要求前妻给自己6。
    5万元折价款。理由是那套房屋是由他全部出资购买的,现在他无钱购买另一处房屋。   法院判决:朝阳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δ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张先生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