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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如何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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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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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院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下,身肩重担的审判人员固然重要,但书记员的地位同样重要,不可小视,法院审判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书记员的参与,可以说书记员素质的高低和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质量。
  下面我根据当前审判工作新形势对书记员工作的要求,结合自己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体会,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一、书记员应具备的良好职业道德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3)18号]《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了担任书记员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适用第5条规定学历确有困难的地方,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将学历放宽为高中、中专。第四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书记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同时,该办法第十条对聘任制书记员的解除聘用合同也作了规定:1、严重违反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或人民法院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正司法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聘任关系的情形。
    以上条款,对担任书记员的身份、政治素质、身体状况、文化程度作了具体规定,对聘任制书记员的管理也作了明确规定,这说明人民法院书记员职业是高尚的、神圣的,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担任的。
  既担任了法院书记员,就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特殊表现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一般道德内容,反映了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和状况,并且受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制约。  职业道德是指以职业分工为基础,在特定的职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职业作风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规范的总称。
  职业道德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不同的行业与职业,具有不同的职业道德。
  那么法院书记员应当具备哪些方面的良好职业道德呢?一是要加强政治思想品德修养。树立政治意识,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司法公正廉洁,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在办案中要经得住诱惑,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自尊自爱,自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是要保守秘密。树立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因为书记员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时刻都会接触到审判秘密,对整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都要参与,包括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等,如果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随意放置案卷材料,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阅读,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泄露,就会对案件的处理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甚至造成严重后果,损害法院的形象。
    同时,如果我们的言行不谨慎,不分场合谈论不该议论的审判工作,也将会自觉不自觉地导致审判秘密的泄露。所以,要求书记员必须增强保密意识,时刻注意涉及审判工作的言谈举止,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审判工作和与审判工作有关的人或事,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
    三是要遵守司法礼仪。司法礼仪是指司法活动主体在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以及行为态度和方式。司法礼仪在司法活动中有着特殊意义,它是司法活动的外在形象,体现书记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文明,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法院形象。
  同时,可以强化司法活动的神圣性,体现司法的权威和尊严。  如果书记员在审判活动中不拘小节、随心所欲,不仅会影响自己形象,还会影响法院形象、司法权威和公正。遵守司法礼仪包括以下内容:1、举止文明,仪表得体。
  文明举止和良好仪表能给当事人发出一种司法公正的信息,使他们对裁判过程和结果产生信服。2、礼貌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这不仅反映出书记员个人素质的高低,更体现了司法活动的文明程度。
  3、遵守法庭规则。法庭是司法活动的主要场所,所有参加庭审活动的人都应遵守法庭纪律和规则,书记员当然不得例外。四是要谦和自信。书记员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与审判人员配合,在接待当事人时要态度谦和,不急不躁,把工作尽量做细做到位,平息当事人的急躁情绪。
    为人要诚实谦逊,勤奋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在处理问题时要有自信心,要不卑不亢,坚持原则,在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和困难时,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心态平稳,沉着应对,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2019-02-18

327 0

    思想道德风险:1。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出现政治素养不高、理论水平降低、理想信念动摇等问题。  2。放松组织纪律教育,出现思想散漫,不服从组织管理、执行上级指示不力、不能较好地执行组织纪律等问题。
    3。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出现检察职业道德缺失,漠视群众、执法不文明等问题。  自我防控措施:1。参加全院或部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准确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2。积极向组织汇报思想,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同志评议。  3。加强各种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  岗位职责风险:1。
  不认真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对承办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记录错误、法律文书保管不善等问题,导致案件质量不高。 2。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利用办案之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宴请或礼品。  3。
  办案安全意识不强,出现犯罪嫌疑人脱逃、死亡、自杀、刑讯逼供等隐患;违反法定程序,工作效率不高,可能出现超期羁押等问题。    4。违反赃证物管理规定,出现处理涉案款物不及时等问题。
  自我防控措施:1。坚持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增强责任心,事业心,树立公正执法意识,端正工作态度。  2。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3。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办案工作规定,防止各类办案安全隐患问题发生,利用绩效考核机制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并加以改正。
  
     4。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遵守办案纪律,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做好案件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确保各执法环节依法进行。 5。严格执行赃证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登记、保管等工作。

2019-02-18

297 0

尽心尽责履行本职工作

2019-02-18

298 0

一个书记员有什么风险?以前害怕记录有错误,现在法院都配了专门的速录员。书记员都没事干了。

2019-02-18

327 0

呵呵,题主的问题简单呐,只须严格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即可,不能越权,也不能懈怠,忠实的执行好自己的责任即可,同时严格的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执行,积极认真的履行岗位职责业务,多向老同事和其它法律工作者学习,有问题多请示,多汇报即可,不必要过分的给自己加负担。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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