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告行政机关不提交核心证据仅仅提交为证,并被一审采信
老师,既然您已经将上诉状递交到原审(一审)人民法院,虽然现在您还没有接到第二审人民法院是否审查通过您的上诉理由和证据,是否决定开庭审理的通知,您就应该集中精力、平心静气的为第二审需要新的的反驳理由和证据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您现在是“有病乱投医”,只是漫无边际的“想到哪就问到哪”,这样,会打乱你的心智,扰乱你的思维的! ??????如果您接到第二审人民法院送达的开庭通知,您必须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主持进行“证据交换”。 如果被上诉人不提交证据进行证据交换,您可以在第二审庭审时要求人民法院调取被上诉人的证据进行公示!您只要做到这一点,您就有机会“揭露伪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部
老师,既然您已经将上诉状递交到原审(一审)人民法院,虽然现在您还没有接到第二审人民法院是否审查通过您的上诉理由和证据,是否决定开庭审理的通知,您就应该集中精力、平心静气的为第二审需要新的的反驳理由和证据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您现在是“有病乱投医”,只是漫无边际的“想到哪就问到哪”,这样,会打乱你的心智,扰乱你的思维的! ??????如果您接到第二审人民法院送达的开庭通知,您必须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主持进行“证据交换”。
如果被上诉人不提交证据进行证据交换,您可以在第二审庭审时要求人民法院调取被上诉人的证据进行公示!您只要做到这一点,您就有机会“揭露伪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是由全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行为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些规定,不是喊口号,而是“大道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根本“大道理”!只是公民因某种具体的事项产生纠纷或者矛盾时,仅仅局限于运用相对应的某种具体单项法律来解决和处理问题,却忽略了解决和处理问题手段、方法的延伸性、拓展性。
您的“痛苦和迷茫”不是“无法想象”,这是每一位诉讼败诉者都可能面临的一种正常的心理状态,无论败诉者的诉讼理由是否正确!只是有的败诉者能够从败诉的结果当中理智、清晰的找到败诉的原因,针对这些不利因素,迅速组织“反击”的理由和证据,依法进行“抗争”;有的败诉者却看不到败诉的真正原因出自何方,没有能力找到“反击”目标,从而陷入迷茫,怨天尤人,自寻痛苦无力自拔! 老师,本人在此之前就多次建议你“去做您应该做的事情”,当第一次见到您的提问时,从陈述问题的字里行间就感觉到您的诉讼能力有所不足,并且在与您进行沟通时,此种担心就越来越重:您总是围绕着“枝枝蔓蔓”的外围问题纠结不清,并且对基本诉讼程序的问题“情有独钟”;唯独对您败诉的“根”在哪里的问题,却分析不清,总结不明! 直至现在,您仍然是在“原地打转,停滞不前”,心智不稳,思维不清。
看到过您与其他网友的对话,无外乎都是您在“老调重弹”,而网友们给予您的帮助,基本都是建议您“做好二审的庭前准备工作”。
因此,现在的您,不是与网友们进行“一审案情”分析,也不是预测二审、再审的结局,而是“扎扎实实,脚踏实地,平心静气,集中精力”准备好在二审当中应用的反驳理由和证据! 只要您认为对案件有利的新的证据,是什么就收集什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