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资建房?自住的对象有户口要求吗?
什么是集资建房
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它在户型标准、购买对象及销售价格等方面均与正常的商品房不同,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套型面积控制在60-80平方米左右。 同时,集资建房的土地是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建造,建造房屋不包括非住宅房屋,任何单位也不得借集资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和商品房开发。
购买集资建房有何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参加集资建房的对象,必...全部
什么是集资建房
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它在户型标准、购买对象及销售价格等方面均与正常的商品房不同,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套型面积控制在60-80平方米左右。
同时,集资建房的土地是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建造,建造房屋不包括非住宅房屋,任何单位也不得借集资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和商品房开发。
购买集资建房有何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参加集资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因难家庭。集资建房单位只允许收取规定的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擅自提高集资建房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凡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参加集资建房,对骗购集资建房的个人,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将追回已购住房或者由购买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居民参加集资建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产权属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将注明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
集资建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集资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受益。个人购买的集资建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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