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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戏剧欣赏是个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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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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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剧(drama)  [drama;play] 旧时专指戏曲,后用为戏剧、话剧、歌剧、舞剧、诗剧等的总称。  希腊戏剧  戏剧,指以语言、动作,舞蹈,音乐,木偶等形式达到叙事目的的舞台表演艺术的总称。
  文学上的戏剧概念是指为戏剧表演所创作的脚本,即剧本。戏剧的表演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木偶戏等。    [编辑本段]【具体含义】  综合艺术的一种。
  有两种含义:狭义专指以古希腊悲剧和喜剧为开端,首先在欧洲各国发展起来继而在世界广泛流行的舞台演出形式 ,英文为drama(美音:['drɑmə]英音:['drɑ:mə]) ,中国称之为话剧。广义还包括东方一些国家、民族的传统舞台演出形式,如中国的戏曲、日本的歌舞伎、印度的古典戏剧、朝鲜的唱剧等。
      [编辑本段]戏剧的概念  一种通过舞台演出而诉诸观众感官的艺术形式,其中心是演员的表演。因之,又被人称为“舞台艺术”或“演员艺术”。围绕着演员的表演,戏剧包含着文学因素(剧本)、音乐因素(音乐伴奏、音响效果及戏曲、歌剧中唱腔等)、美术因素(布景、灯光、舞台布景)、舞蹈因素(演员优美的动作、姿态)等多种因素,是一种综合艺术。
    在戏剧作品中,人物与人物之间,由于性格所追求的目的不同,而展开的矛盾斗争叫戏剧冲突。戏剧作品总是由一个冲突的提出、发展和解决而得到完成的。戏剧冲突的成功与否是戏剧失败的关键,所谓戏剧性正是由于戏剧冲突解决得独特、新颖、有丰富内涵而形成的。
  由于受演出的时间、空间和观众的限制,戏剧的矛盾冲突应当更集中、更简练、更尖锐的反应现实生活中的矛盾的冲突。    《一切经音义》所载,龟兹以面具表演的戏剧形式,除苏莫遮外,还有“大面”“浑脱”“拨头”,关于“大面”,唐代剧名有“兰陵王”,大面是面具之称,“大面出于北齐,兰陵王长恭才武而面美,常著假面以对敌,尝击周师金庸城下,勇冠三军,齐人壮之,为此舞,以效其指挥击刺之容,谓之兰陵王入阵曲”。
      《兰陵王》的剧情主要为颂扬“指挥击刺之容。”加以面具之角色装扮,当然不是单纯的舞蹈,而是戏剧性的表演。“兰陵王”大面是受西域影响又按西域大面之称为歌舞戏,早有学者论证过。
  王国维先生曾说过:“如使拨头与拨豆为同音异译,而此戏出于拨豆国,或由龟兹等国而入中国,则其时自不应在隋唐以后,或北齐时已有此戏,而《兰陵王》《踏摇娘》等戏,皆模仿而为之者欤。  ”唐代,崔令钦《教坊记》载《踏摇娘》:北齐有人姓苏,实不仕,而自号为郎中,嗜饮酗酒,每醉辄殴其妻,妻衔悲,诉于邻里,时人弃之。
  丈夫着妇人衣,徐步入场,行歌,每一迭,旁人齐声和之云:“踏摇和来!踏摇娘苦和来!”以其且步且歌  故谓这“踏谣”;以其称冤,故言苦。及其夫至,则作殴斗之状,以为笑乐。  ”《踏摇娘》实为歌舞戏,而非单纯的舞蹈。
    二、巫觋说  我国周代盛行的蜡祭,是祭祀仪式中颇具戏剧性的一种。此说较早见于宋人苏轼《东坡林志》(卷二)八蜡,三代之戏礼也,岁终聚戏,此人情之所不免也,因附以礼仪,亦曰不徒戏而已,祭必有尸,无尸曰“奠”……今蜡谓之“祭”盖有尸也,猫、虎之尸,谁当为之?置鹿与女,谁当为之?非倡优而谁?“葛  带榛杖”,以丧老、物;“黄冠”“草笠”以尊野服,皆戏之道也。
      明人杨慎在《升庵集》(卷四十四)中针对楚辞之《九歌》谓“女乐之兴,本由巫觋……观楚辞《九歌》所言巫以悦神,其衣被情态与今倡优何异!”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中提出:歌舞之兴,其始于古之巫乎?巫之兴也,盖在上古之世。
  《楚语》:“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如此,则明神降之。  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及少皋之衰,九黎乱德,明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巫之事神,必用歌舞。
  他认为古代的巫觋是以歌舞娱乐鬼神为职业的,同时,古代祭祀鬼神要用人来装扮成“灵保”或“尸”作为神鬼所凭依的实体,则装扮成“灵保”的亦即为巫,他断定'群巫之中,必有象神之衣服形貌动作者。  "这一做法就是'后世戏剧之萌芽'。
  由此王国维认为“后世戏剧,当自巫、优二者出”。  闻一多在《什么是九歌》中认为:“严格的讲,二千年前《楚辞》时代的人们对《九歌》的态度,并没有什么差别,同是欣赏艺术,所差的是,他们是在祭坛前观剧——一种雏形的歌舞剧。
  我们则只能从纸上欣赏剧中的歌辞罢了。  ”他还将《九歌》“悬解”为一部大型歌舞剧。董康《曲海总目提要。序》:“戏曲肇自古代之乡傩”傩是古代的一种逐鬼趋疫的仪式,特别是在每年除夕时最为盛大,舞蹈者都戴着面具。
    “巫觋说”与“宗教仪式说”相类。较早系统论述中国戏剧起源于“宗教仪式”的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龙彼得的《中国戏剧起源于宗教仪式考》一文,他认为:“在中国,如同在世界任何地方,宗教仪式在任何时候,包括现代,都可能发展为戏剧,决定戏剧发展的各种因素,不必求诸于遥远的过去,它们在今天还仍然还活跃着。
    ”周育德在〈中国戏曲与中国宗教〉中认为:原始宗教开辟了戏曲的源头,先秦宗教孕育了戏曲的胚胎,秦汉宗教产生了戏曲的雏形,较为系统地论述了宗教在戏曲发生阶段的作用。  三、俳优说  张庚、郭汉城的〈中国戏曲通史〉中说到,在西周末年出现了有贵族篡养起来,专供他们声色之娱的职业艺人“优”,有时也称为“倡优”或“俳优”。
    “优”都是由男子充任的。据说,夏桀时代就有了倡优。刘向《古列女传。孽嬖传。夏桀末喜》中记载:“桀……收倡优侏儒狎徒能为奇伟戏者,聚之于旁,造烂漫之乐。”关于优的记载,最初见于《国语。
  郑语》史伯对郑桓公说周幽王“侏儒、戚施实御在侧”韦昭说:“侏儒、戚施皆优笑之人,可见就是当时的俳优。  春秋时代,优孟扮为孙孙叔敖而与楚庄王相问答一事,向来被人为是中国戏剧的开端。
  宋人高承《事物纪原。俳优》引《列女传》说:“夏桀既弃礼仪,求倡优侏儒,而为奇伟之戏。”清人焦循亦持此说:“优之为伎也,善肖人之形容,动人之欢笑,与今无异耳”王国维《宋元戏曲考》除认为“巫”为戏剧之源头之外,还认为“巫以乐神,优以乐人,巫以歌舞为主,优以调谑为主,巫以女为之,而优以男为之。
    至若优孟之为孙叔敖衣冠,而楚王欲以为相,优施一舞,而孔子谓其笑君,则于言语之外,其调戏亦以动作行之,与后世之优颇复相类。”由此推出,“后世之戏剧,当自巫、优二者出”的结论。
    ”春秋战国之俳优,如晋之优施,楚之优孟,既为戏剧之滥觞。顾以歌舞及戏谑为事,尚未演历史故事。  自汉以后,始间演之。降及南北朝,遂合歌舞以演一事,但以事实至简,仅具戏剧轮廓,谓之为戏,不如谓之为舞也。
  “(摘自民俗学家黄现璠著:《唐代社会概略》 ,商务印书馆,1936年3月初版)  四、傀儡说  此说见于孙楷弟《傀儡戏考源》,他将傀儡戏的源头溯至西周傩礼中方相氏所佩戴的“黄金四目”面具,因为方相矢是用真人来扮饰,而丧家出殡时每用方相氏先就柩开路,由是联系到《旧唐书.音乐志所载“窟垒子”:“作偶人以戏,善歌舞,本丧家乐也,汉末始用于嘉会”等语,乃认定傀儡戏当即由方相氏的驱疫蜕变而来。
    但因方相氏系用真人扮饰,于是悬断“当代傀儡戏有二派:一以真人扮饰,一以假人扮演,二者性质不同,而皆谓之傀儡。”书中还说“余此文所论,以宋之傀儡戏、影戏为主,以为宋元以来戏文杂剧所从出,乃至后世一切大戏,皆源于此”。
    五、外来说  许地山的《梵剧体例及其在汉剧上底点点滴滴》从中、印戏剧内容和表现形式上的共性出发得出结论:“中国戏剧变化底陈迹如果不是因为印度的影响,就可以看作是赶巧两国底情形相符了。  ”郑振铎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季羡林的《比较文学与民间文学》均持此说。
    六、民间说  唐文标在中国古代戏剧史中认为:“我认为中国戏剧的主要起源来自民间,古剧所以晚起,所以掺杂无数民间杂艺,它的通俗内容和大众化的语调外形,它的平庸思想,人情世故的主题,它之所以跟世界上希腊悲剧和印度梵剧大异的地方,完全由于它自民间来,以满足平民阶层的娱乐消闲为第一要点,因此它的成熟期也非要等待中国农业社会演化的结果。
    宋代出现一个具体而微的大众化市民社会不可了。”  七、文学说  这一说法认为,文学才是诱发中国戏剧发生的重要因素,其中又有以下几种不同看法:  1、讲唱文学。任光伟《北宋目连戏辨析》云:“中国戏曲艺术是由多门类的艺术综合而成的,它的产生固需要各种因素之成熟,但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则在于文学,北宋的大型杂剧产生,来源于讲唱文学》”。
      2、黄天骥在“中国戏剧起源研讨会”上的发言,云:“谈中国戏剧离不开叙事因素……敦煌变文是诱发戏剧的一个重要因素,……细细考察,它实际上是中国戏剧一个很粗的源头。”  3、自小说脱胎说。
  刘辉在乌鲁木齐市“中国戏剧起源研讨会”上的发言云:“中国戏曲的缘起与中国的宗教、民俗、歌舞特别是说唱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国戏曲与小说区分后,必然是以第一人称而不是以第三人称的方式演出,没有这个,谈不上中国戏曲,必须有角色行为,没有这个,也不是戏曲”。
      八、百戏之摇篮说  祝肇年、彭隆兴《百戏是形成中国戏曲的摇篮》一书与云:“戏剧是在‘百戏’中间孕育形成的,“角羝戏”又是直接孕育戏剧的母体。吴国钦在《瓦舍文化与中国戏剧的形成》中明确说到:“我认为戏曲形成于汉代,在汉代百戏中已经出现了戏剧实体,像《东海黄公》、《总会仙唱》这类节目,就是初期的戏剧,它们都是一种戏剧演出,有演员表演、有故事贯穿、有观众参与。
    张衡《西京赋》是这样记载的:东海黄公,赤刀粤祝,靠厌(伏)白虎,卒不能救,狭邪作盅,于是不售。东晋葛洪的《西京杂记》上也有记载:有东海人黄公,少时为术,能制御蛇虎……秦末有白虎见于东海,黄公乃以赤刀往厌(伏)之。
  术既不行,乃为虎所杀。俗用以为戏,汉帝亦取以为角羝之戏焉。  东海黄公的演出形式属角地羝戏,演员通过戴白虎面具进行角力相扑表演故事,它显然已不是单纯的竞技比赛,而是“戏”,因为角羝是在戏剧规定情景中完成的,输赢早已内定了。
  汉代的百戏也叫散乐,是当时民间演出的歌舞、戏曲、杂技、杂耍节目的总称。戏曲就孕育在这种“百戏杂陈”的演出环境中,它吸取了各种姐妹艺术的长处,在母体中形成自己的基因。    九、 综合而成说  1、李刚《试论我国戏曲艺术综合性的特点及其规律》一文云:“我国戏曲艺术既然是包括歌唱、念白、舞蹈、乐队伴奏种种因素的综合性艺术……这几种艺术各有各的特性,它们综合在一起之后,其各自的特性又各有变化和发展……”  2、周贻白《中国戏剧的起源和发展》一文云:“中国戏剧的起源,我个人的看法,认为是用“俳优”和“倡优”装扮人物而作故事表演时开始,然后进而结合其它艺术构成一种综合的发展。
      3、任光伟《北宋目连戏辨析》云:“中国戏曲艺术是由多门类的艺术综合而成的。”  【戏剧形态】  在古代希腊 ,艺术被划分为音乐、绘画、雕塑 、建筑与诗,戏剧被划归诗的范畴。
  但是,真正的戏剧艺术应该包容诗(文学)、音乐、绘画、雕塑、建筑以及舞蹈等多种艺术成分,因而被称为综合艺术。    每一种艺术都有特殊的表现手段,从而构成形象的外在形态。作为一种综合艺术,戏剧融化了多种艺术的表现手段,它们在综合体中直接的、外在的表现是:①文学。
  主要指剧本。②造型艺术。主要指布景、灯光、道具、服装、化妆 。③音乐。主要指戏剧演出中的音响、插曲、配乐等,在戏曲、歌剧中,还包括曲调、演唱等。  ④舞蹈。主要指舞剧、戏曲艺术中包含的舞蹈成分,在话剧中转化为演员的表演艺术——动作艺术。
    戏剧中的多种艺术因素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它们在综合整体中的地位不是对等的。在戏剧综合体中,演员的表演艺术居于中心、主导地位,它是戏剧艺术的本体。表演艺术的手段——形体动作和台词,是戏剧艺术的基本手段。
    其他艺术因素,都被本体所融化。剧本是戏剧演出的基础,直接决定了戏剧的艺术性和思想性,它作为一种文学形式,虽然可以像小说那样供人阅读,但它的基本价值在于可演性,不能演出的剧本,不是好的戏剧作品 。
  戏剧演出中的音乐成分,无论是插曲、配乐还是音响,其价值主要在于对演员塑造舞台形象的协同作用。  戏剧演出中的造型艺术成分,如布景、灯光、道具、服装、化妆,也是从不同的角度为演员塑造舞台形象起特定辅助作用的。
  以演员表演艺术为本体,对多种艺术成分进行吸收与融化,构成了戏剧艺术的外在形态。  [编辑本段]【世界戏剧历史】  西方戏剧的诞生  西方戏剧的曙光,普遍认为是古希腊悲剧,而古希腊悲剧则是源于古希腊城邦的 蒂厄尼索斯(Dionysus)的崇拜仪式。
    在祭典中,人们扮演蒂厄尼索斯,唱“戴神颂”,跳“羊人舞”(羊是代表蒂厄尼索斯的动物)。古希腊悲剧都是诗剧,严谨古雅、庄重大气。表演时有歌队伴唱,史实表明歌队先于演员存在。
  关于这个起源,也可以参考德国哲学家尼采的早期哲学著作《悲剧的诞生》。  中国戏剧的诞生  就西方的定义来说,中国没有「话剧」的传统。  不过一般在讨论中国戏剧时,若不以严格的定义划分,中国古代的戏曲应归入戏剧的大类。
    中国戏曲的根源在可以追溯到先秦到汉代的巫只仪式,但是宋代南戏的发展才有了完备的戏剧文本创作,现存最早的中国古代戏剧剧本是南宋时的《张协状元》。元代时以大都、平阳和杭州为中心,元杂剧大放异彩。
    后世形成了诸多戏曲形式,也就是各剧种。明代的昆曲经过发展,首先得到士族大夫的追捧和喜爱,他们大量创造剧本,不断修改曲谱,同时修正昆曲的戏剧理论,并使得传奇剧本成为一种新的主流文学形式。
  随后昆曲又得到晚明和清代宫廷皇室的喜爱,成为贵族生活的一部分,成为获得官方肯定的戏剧艺术,故称“雅”;而以各地方言为基础的地方戏,广受民间喜爱,则称“花”。  于是在清代形成了“花雅之争”,实际上是戏曲共同繁荣的局面。
  这丰富了戏曲艺术的门类,也形成了各自的艺术特色。  近年来台湾的戏剧研究学者曾永义提出一套说法,认为在讨论中国戏剧起源时,应该要区分“大戏”与“小戏”,大戏是成熟的戏曲,而小戏则是戏剧的雏型。
  大戏是在到了金元杂剧之后才发展完成,而之前的宋杂剧、唐代的代面、踏摇娘、钵头、参军戏、樊哙排君难等,都可列入小戏的行列,而中国在非常早之前,就有小戏。    中国在与近代西方有文化接触前,没有西方意义上的“戏剧”(主要指话剧)传统。
  中国传统的戏剧为一种有剧情的,“以歌舞演故事”的,综合音乐、歌唱、舞蹈、武术和杂技等的综合艺术形式,也就是戏曲曲艺。  作为文学的戏剧  戏剧文本(即“剧本”)是一出戏剧的基本要素,是一台戏的先决条件。
      剧本最重要的是能够被舞台上搬演。戏剧文本不算是艺术的完成,直到舞台演出之后(即“演出文本”)才是最终艺术的呈现。历代文人中,也有人创作过不适合舞台演出,甚至根本不能演出的剧本。
  这类的戏剧文本则称为案头戏(也叫书斋剧)(比较著名的如王尔德的诗剧《莎乐美》。)现代戏剧中也出现了没有剧本的演出实例。    戏剧的文学本,在不演出的状态下,可以作为单独的文学样式欣赏。
    作为表演艺术的戏剧  随着西方现代戏剧在导演以及演员训练体系上的实践,戏剧理论逐渐从戏剧文本的讨论扩大到剧场整体,进而产生“场面调度”等新观念。其中,比较著名的提法是20世纪70年代英国戏剧导演彼德·布鲁克在其专著《空的空间》(The Empty Space)中提出的观念:「一个演员,走过一个空荡荡的舞台,这就是一出戏的全部。
    」  戏剧活动发生的必要条件  1。无论戏剧一词如何定义,只有满足以下的条件,才可视为一次戏剧活动。  2。戏剧交流的两个参与者:观众与演员。  3。观众与演员必须同时在场。
    4。戏剧事件发生在一定的时间与空间内。  5。戏剧交流的话题是关于一个虚构世界中的事件,由演员扮演其中的人物。    6。演员与观众共享一套“游戏规则”(即符号学中的信码代号)。
    7。戏剧事件是审美事件,参与者不仅关心故事世界的信息,也关心传达信息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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