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民事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仲裁的赔偿

假如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按合同的最低工资标准赔偿吗?

全部回答

2019-04-02

0 0
  用人单位擅自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要求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并有权得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

2019-04-02

130 0
应当按照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

2019-04-02

162 0
  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按合同的最低工资标准赔偿吗? 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劳动者行使法定解除权的体现。用有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的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会依法发出支付令。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劳动纠纷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民事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