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消防工程的工程质量的相关规范有哪些?
规范有: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2005
(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
(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六)《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八)《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九)《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十)《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全部
规范有: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2005
(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
(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六)《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八)《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九)《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十)《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十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十二)《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十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
《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59条还进一步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这一点也可以从《合同法》的第281条规定中得到印证:“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十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十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十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
(十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
(十八)《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十九)《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二十)《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二十一)《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二十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二十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二十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鉴于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可能存在多方原因,既可能是施工方施工不当造成,也可能是出于勘察、设计或建筑等方面的原因。
因此,在判令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施工图纸是施工的直接依据,而施工技术规范也称为施工技术标准,严格按照两者进行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也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
(二)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三)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出现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留有渗漏、开裂等问题,均应归入承包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工程质量不合规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81条的相关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筑法》第74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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