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时用地上建永久性建筑合法吗?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建设用地根据用 地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长期用地和临时用地。长期用地 是指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或国有企业等需长期占用的土地,如城镇居民点用地、交通道路建设用地、国防建设用地等;临时用地是指国家建设项目依法取得长 期用地范围以外,因堆放材料、运转通路和其他临时设施需要另行增加的短期用地、或者因架设地上线路、铺 设地下管道、建设其他地下工程、进行地质勘探等需要 临时使用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57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 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全部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建设用地根据用 地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长期用地和临时用地。长期用地 是指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或国有企业等需长期占用的土地,如城镇居民点用地、交通道路建设用地、国防建设用地等;临时用地是指国家建设项目依法取得长 期用地范围以外,因堆放材料、运转通路和其他临时设施需要另行增加的短期用地、或者因架设地上线路、铺 设地下管道、建设其他地下工程、进行地质勘探等需要 临时使用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57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 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 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 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 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进 入市场流转?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的规定,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 让、出租、抵押或继承。
而根据该《暂行条例》第44条的规定,除法定的特殊情况外,以土地划拨方式无偿取 得的土地使用权则不得进入市场交易或流转。但是,根据该《暂行条例》第45条的规定:符合下讀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 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 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 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由此可见,通过土地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 权,必须依法转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之后,方可进入市 场交易或流转。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