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社区居委会的自身建?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抓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发展社区服务为龙头,以方便群众生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宗旨,进一步整合社区规模,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推进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把为社区居民和单位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扩大民主,社区自治。科学合理划分社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三)资源整合,共驻共建。整合...全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抓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发展社区服务为龙头,以方便群众生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宗旨,进一步整合社区规模,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推进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把为社区居民和单位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扩大民主,社区自治。科学合理划分社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三)资源整合,共驻共建。整合社区资源,充分调动辖区单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共驻社区、共建社区、共享社区资源的良好态势。 (四)责权统一,管理有序。健全社区组织,明确职责和权利,依法加强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中,逐步增强社区凝聚力。
(五)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培育特色,树立典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 三、主要目标 今后三年的主要目标是: (一)适应“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新体制需要,进一步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市城镇现有社区规模作合理调整,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构建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完善新的社区管理体制。
(二)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搞好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建设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力争在3年内使全市80%以上的城市社区有建筑面积不低于300m2的办公和公益性服务用房,使80%以上的城镇社区有不低于150m2的办公和公益性服务用房。
(三)以社区服务为龙头,不断丰富社区建设的内容,发展社区服务项目100个,建立社区服务网点200个,使社区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个,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100个;建立100个社区图书室;使90%以上的社区有居民文化体育活动场所;90%以上的社区达到绿化美化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治安,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保障。
(四)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社区管理关系为突破口,合理配置和利用社区资源,完善社区功能,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办、中介组织运作、社区居民参与、有关部门指导服务的工作运行机制。 (五)坚持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居民自治,真正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素质和整个社区文明程度。
(六)坚持政府指导和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支持社区建设,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力争把晋城建设成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城”。
四、基本任务 (一)健全社区组织体系。 1、完成新型社区的构建。按照“便于管理与服务,便于开发和整合社区资源,便于社区居民自治”的原则,在2005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所有城镇居委会的规模调整,实行“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体制。
2、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确立社区党组织作为社区组织和社区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所有社区都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社区党员在居民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联席会议和社区单位党组织共建制度,形成社区党建工作的合力。建立健全社区党员学习和参加社区活动制度,逐步把企业离退休党员、社区失业人员中的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探索建立起一套社区党员管理的新机制。
3、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体系。规范和完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特征的社区基本管理制度,健全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强化社区依法自治功能。
4、积极发展社区服务性组织。大力培育和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使其逐步承接从政府部门中剥离出来的部分社会职能,承办各类社区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需求。 (二)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1、规范用人机制。加强教育,严格管理,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居委会干部依法进出、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以适应社区工作者队伍向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社区居委会成员交叉兼职,到2007年使交叉兼职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开展争做“优秀社区工作者”活动,营造“热爱岗位、情系社区、乐于奉献、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3、搞好业务培训。将社区干部培训纳入各县(市、区)干部培训计划,通过学习座谈、工作研讨、经验交流、授课培训和外出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4、建立社区建设财力投入保障机制。将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和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含社区专职工作者津贴)纳入市和县(市、区)财政预算,并使社区专职工作者享受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确保其工资福利待遇达到当地城镇人均生活水平和最低职工工资标准;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达到省里规定的标准,并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给予提高。
(三)拓展社区服务领域。 1、深化改革,健全体系,规范管理,拓展服务,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面向失业人员的社区就业服务,面向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贫困户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和面向辖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网络,逐步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托、孤有所抚、残有所助、贫有所济、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到2007年,全市至少组织15000名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2、引入市场机制,实现社区服务管理和作业相分离。大力兴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区服务行业,积极引导医疗、金融、保险、邮政单位和大型商业、服务业企业进社区设点,鼓励辖区单位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开放,促进社区服务向网络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3、广泛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计生进社区活动,建立社区居民、辖区单位干部职工与志愿者参加相结合的社区服务队伍,促进社区服务的党员参与率、居民参与率和辖区单位参与率明显提高。 4、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
在硬件建设上,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在2006年以前,将晋城城区和高平市区所有社区的电脑配置到位,初步实现市、区、街、社区“四级联网”;在软件开发上,采取市场运作方式,立即着手开发晋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软件。
在政府领导下,有效整合社区信息资源,力争在2007年建立起全市社区信息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1、认真按照《山西省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社区基础设施包括“五室三站一场所”(社区居委会和党组织办公室、社区警务室、党员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老年活动室;劳动保障服务站、卫生计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站和居民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发展建设规划,作为城市改造建设的内容之一,搞好规划,分步实施,限期落实。
晋城城区和高平市政府所在地的社区配套服务用房按每150户25M2标准配置;阳城、沁水、陵川等县政府所在地按每100户20M2配置;其它乡镇按每个社区不低于100M2配置。改建和新建小区的配套服务用房采取政府出一点、开发商按规定提供一点、税费减一点、单位和住户支持一点的办法,按集中、实用、方便居民的原则,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落实到位。
到2007年,全市80%的社区的配套服务用房达到规定的标准,并有较为完备的配套设施。 2、抓住和利用第二批“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和全省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机遇,全面拉动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3、广泛集聚本地区社会资金。鼓励社会各界捐赠,积极吸引外资,建立和完善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对于部分因客观原因造成无法配齐管理服务用房的社区,各县(市、区)应通过购买、置换、承租、改造等方式予以解决。
4、整合现有资源。调剂、利用驻区单位现有各项设施,实现资源共享。 (五)繁荣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1、结合城市建设,积极创办市民学校,不断完善社区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形成包括舆论阵地、文化场站、体育场馆、休闲场所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室等在内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网点,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学习、娱乐和健身活动的需要。
2、以社区党校、市民学校、家长学校为阵地,努力提高市民素质。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教育,形势政策、民主法制和维护稳定教育,不断提高居民思想政治素质和文明程度。
3、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发展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利用社区和社区内单位的图书室、影剧院、文化馆、俱乐部等各类活动场所,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深入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增强社区辖区单位、社区各类组织和社区全体成员的地缘意识、参与意识、公共服务意识,形成“共驻社区、共建社区、共享社区资源”的良好态势。 5、深入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把社区思想政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通过组织群众开展争做“文明市民”、争创“五好文明家庭”和“文明楼院”等活动,引导居民热爱自己的城市、社区,共同建设美好家园,自觉维护城市和社区的良好形象,推动文明社区、文明街道、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
(六)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搞好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1、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调整、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实行行业管理。引导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结构调整和功能转型,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投资者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城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新体系。
到2007年,晋城城区、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基本建成以街道(镇)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积极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满足广大居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努力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2、健全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完善县(市、区)、街道(镇)、社区三级计划生育工作网络,配备好社区专(兼)职计生干部,落实好计生工作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建立健全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和协会小组,组织社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
加强社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七)加强社区治安,美化社区环境。 1、规范社区警务运作机制,健全专群结合的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加大社区警务改革力度,按照“一区(社区)一警(警务室)”的要求设立社区警务室,结合实际调整民警责任区,实行“一区(责任区)一警(警察)”、“一区两警”或“一区多警”,实现警务前移,警民携手,共创安全社区。
加强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服务,切实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 2、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水平。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落实普法措施,建立流动普法站,开展经常性、群众性法制教育,有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组织要在所辖社区设立接待站,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3、积极开展“美化人居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活动,培养社区成员的环境意识、公德意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和无害化处理,广泛发动群众治理“脏、乱、差”,不断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4、加强市容、环境治理。落实社区环境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扩大公共绿地面积,优化美化社区环境。 (八)深入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 按照《山西省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确立创建目标,落实创建措施,积极开展创建社区建设示范城和示范街道、示范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建设向高标准、规范化方向发展。
城区要在推进民主自治、深化社区建设上狠下功夫,推动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争取在2005年底建成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区;在2007年前将晋城市建成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其余各县(市)也要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市形成“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良好态势。
3年内,争创1-2个“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2-3个“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城”。通过典型示范,推动社区建设向纵深发展,提高全市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凡被命名为全国、全省和全市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由市政府分别给予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规划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召开会议,不断总结经验,促进本规划的全面落实。各县(市、区)也要尽快建立健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充分发挥在社区建设中统揽全局、宏观管理的领导职责,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本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城区政府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把社区建设作为今后几年城市工作的重点,统筹安排,统一实施,务求实效。 (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利用社区这个工作平台,把各项工作落实到社区,服务于社区,服务于群众。
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合力推进社区建设的良好局面。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成员及其成员单位实行定点联系社区制度,做到“帮扶有目标,活动有计划,内容有落实,成果有体现”。
(三)完善有关法规,制定相关政策。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各项优惠政策,推动社区服务向产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失业人员创办各种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实体,努力实现失业人员的自谋职业和再就业。
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实现社区建设制度规范化、管理法制化,把政策引导、行政监督、指导管理落到实处。 (四)加大对社区建设工作经费的投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及工作人员工资(补贴)等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长和社区工作的需要逐年有所增加。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和有奖募捐资金的投入,为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和物质保障。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