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办理需要什么条件,有需要
系统将会根据每个拟招调人员的申报情况自动生成个性化的材料清单。拟招调人员应当按照清单要求准备送审材料。
(一)《深圳市招工审查表》
注:此表为招工人员提供,由网站申报生成,登记表中所填内容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信息一致,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深圳市招工登记表》
注:此表为招工人员提供,可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或从本指南汇编复印,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乡镇政府)办理审核签章手续。
(三)失业人员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此项为招工人员提供,如果户籍地无此证,可提供户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原件1份)。 (符合条件的农业户口人员不需提供)
(四)《深...全部
系统将会根据每个拟招调人员的申报情况自动生成个性化的材料清单。拟招调人员应当按照清单要求准备送审材料。
(一)《深圳市招工审查表》
注:此表为招工人员提供,由网站申报生成,登记表中所填内容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信息一致,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深圳市招工登记表》
注:此表为招工人员提供,可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或从本指南汇编复印,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乡镇政府)办理审核签章手续。
(三)失业人员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此项为招工人员提供,如果户籍地无此证,可提供户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原件1份)。
(符合条件的农业户口人员不需提供)
(四)《深圳市调工审查表》
注:此表为调工人员提供,由网站申报生成,登记表中所填内容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信息一致,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五)《深圳市调工登记表》
注:此表为调工人员提供,可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或从本指南汇编复印,由调出单位办理审核签章手续。
(六)工作档案及在户籍地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证明
注:1。此项为调工人员提供。2。社保证明应有起止时间、用工类别等内容。 本文来深圳招调工信息网
(七)半年内本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注:体检表应贴本人照片,并由体检医院填写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应为合格。
(八)学历证书
注:1。 学历证书应是毕业证。中专以上需审查学籍档案,大专以上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2。 有学位的,应当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和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籍档案(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遗失的,可复印存放在学校的学籍档案并附加盖学校公章,并由毕业学校开具证明。
4。中专学历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全国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5。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应当对其学历进行发函核实并提供《关于核实高级技工学校学历的复函》(具体式样见本指南汇编附表)。
6。高中毕业证书已遗失的,可提供由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具体样式见本指南汇编附表)。
(九)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劳动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1。拟招调人员须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含首页)和身份证。 本文来深圳招调工信息网
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可提供该人集体户中户口页复印件(需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具体样式见本指南汇编附表)。
3。如果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需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应当说明同一个人为何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并且将其所有户籍资料统一为一个身份证号。
(十)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1。 拟招调员工持有专业技术资格的,经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如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应同时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
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当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
2。拟招调员工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提供证书原件以及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的复印件。
在深圳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成绩合格且已在网上公布、但未领到证书的拟招调员工,可在网上打印成绩单,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拟招调员工持有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含发证机关签章)。
(十一)已婚拟引进人员配偶材料
注:已婚人员除须提供本人的相关材料外,还须配偶的相关材料,包括:①配偶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②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十二)投资纳税迁户资格条件审核证明书
注:投资纳税迁户人员需提供。
由公安部门出具。
(十三)夫妻分居人员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以夫妻分居形式调入的人员,须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和已迁入一方调入我市时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如:《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或者《深圳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或者《深圳市留学生报到行政介绍信》或者《深圳市劳动局招调工通知》等)。
(十四)随军家属附加材料
注:在深服役军人家属调入还须提供深圳市军官转业安置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办理意见。
(十五)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注:根据我市计生部门管理规定,已婚迁户人员应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详见《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十六)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提供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如属于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技能竞赛、或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等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收起